3位南通人拟任江苏省属高职院校干部
作者:周陆培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06-24 浏览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王英,现任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办、院办主任。女,1964年11月生,汉族,江苏太仓人,在职大学学历,在职法学学士学位,副教授,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建锋,现任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机电学院院长。男,1964年5月生,汉族,江苏无锡人,在职大学学历,在职工学学士学位,副教授,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周丙洋,现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办主任、院办主任。男,1980年9月生,汉族,河南扶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在职管理学硕士学位,副研究员,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谢建平,现任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男,1964年1月生,汉族,江苏宜兴人,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教授,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孙萍,现任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院长。女,1968年6月生,汉族,江苏无锡人,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教授,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王友明,现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兼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男,1968年10月生,汉族,安徽桐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在职管理学硕士学位,教授,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吴丽云,现任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办、院办主任。男,1977年7月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副研究员,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黄宝玲,现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女,1972年1月生,汉族,陕西汉中人,大学学历,在职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孙兵,现任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院长。男,1971年10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教授,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丛彬彬,现任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主任、监察审计处处长。女,1968年3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研究员,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伯静,现任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男,1965年3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副教授,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沈艾林,现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男,1963年6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在职大学学历,在职经济学学士学位,副教授,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传荣,现任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男,1968年11月生,汉族,江苏淮阴人,大学学历,在职工学硕士学位,教授,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海波,现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男,1976年1月生,汉族,安徽灵璧人,大专学历,在职艺术硕士学位,副教授,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蒋兆峰,现任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主任。男,1976年9月生,汉族,江苏泰兴人,大学学历,在职文学硕士学位,副教授,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徐勇,现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男,1965年7月生,汉族,江苏邳州人,在职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朱作付,现任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男,1968年12月生,汉族,江苏新沂人,大学学历,在职工学硕士学位,教授,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高职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2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委教育工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655(传真),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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