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完成一审
作者:季肖寒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07-05 浏览

南通网讯 (记者张烨)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委托部分县(市)区人大开展了联动检查。本次会议上,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受邀作《城乡规划法》法制讲座,详细介绍了《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过程、基本框架与编制体系,人大在城乡规划制定执行中的法定职能,并就江苏和南通推进城镇化的有关问题作了阐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从加强法制宣传、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规划执法检查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中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设区的市中首部水利工程综合管理方面的法规。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启动会,成立立法项目领导组,明确了立法序时进度安排,并全面展开了法规起草工作。6月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委托,副市长赵闻斌代表市政府向会议提请审议《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情况说明。

会议还通过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龚建宇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并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庄中秋指出,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纲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作用。有关方面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有关精神,围绕把南通建设成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创新之都、花园城市等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规划体系、推进规划管理改革、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抓好规划法制建设,为我市城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庄中秋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本次会议对《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沟通,并认真做好二审准备工作,确保法规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发挥作用。

孙建华、黄卫成、葛玉琴、杨杨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会议。副市长赵闻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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