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1万!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
日期:2022-07-25 浏览

  01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正式聘用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具备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招聘岗位

  综合招商专员4名。

  03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8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有意者请加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群,所有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群进行及时发布(QQ群号653797719,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hmkfqzzrsq@163.com)。

  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

  3.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能力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资料;

  4.如是党员的,须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党支部的须出具学校党支部证明材料;

  5.提供一段3至5分钟与外籍人士口语交流的视频材料。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招聘地址:海门市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1622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根据网上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通过报名群及时反馈。

  04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本次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综合水平测试

  综合水平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基础外语口语水平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笔试根据考试情况设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QQ群”公告。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量化加分

  1.有过一年以上基金公司投资、知名投资中介经历的加4分;

  2.熟练掌握两门以上外语的加4分;

  3.有过一年以上专职招商工作经历的加2分;

  4.有成功招引项目落地的案例,根据专业部门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酌情加1—4分。

  以上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项均须提供佐证资料,并在面试当天交给招聘工作办公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40%+面试×60%+量化加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检测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试用期2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05 薪酬待遇

  正式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基础报酬和绩效考核报酬两部分构成,基础报酬实行定额制,每月税前人民币10000元(含根据定额制薪酬由公司负责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绩效报酬根据招商实绩给予奖励,具体绩效奖励办法另行制订。招才引智工作符合海门区、开发区有关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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