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1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张謇企业家学院成立于2021年1月6日,按照“立足南通、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定位,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与祖国同心、与时代同行的“张謇式”企业家群体。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1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謇企业家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PART.2
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PART.3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张謇企业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报名表(附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jxyhr@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类型”;

(3)报名材料包括:《张謇企业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以及个人签字版扫描件均需上传);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认证的备案表电子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张謇企业家学院确认收件情况,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513-59005970  13813608200(谢老师)18962982088(蒋老师)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简章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行资格审核时,应届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往届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根据需要进行考察。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在张謇企业家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PART.4
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PART.5
人员性质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企业性质员工。

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年度基本薪酬不低于上年度南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额(其中包含五险一金);绩效薪酬根据工作业绩发放。


PART.6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59005101。

本简章由张謇企业家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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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张謇企业家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张謇企业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