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1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东市九令殡仪馆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近5年内没有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服从组织分配,愿意直接接触遗体。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要求
  

岗位

人数

学 历

专业

性别

年龄

遗体卸运

2名

初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男性

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6月18 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逾期不得报名。

2.报名地点:启东市九令殡仪馆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馆领导进行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取得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具体的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报名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5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为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分前两名为本次考试招录人员,如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五、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启东市编外劳务人员对应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九令殡仪馆牵头组织,局内部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83215862。

八、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18936186808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九令殡仪馆公开栏。

本公告章由启东市九令殡仪馆负责解释。

 

 

启东市九令殡仪馆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