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

海门街道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

具体事项如下:


No.01招聘岗位

海门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10名。


No.02招聘条件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性别要求男性,原则上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予以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条件。


招聘事宜

(一)报名方式

1、招聘所需材料:报名时请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须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海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2211(东枫山路20号);联系电话:0576-88817209。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应聘。


2、体测和面试。面试内容与实际工作相关。体测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3、其他方面。体测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若报名人数未满足1:2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对录用人数进行相应核减。


No.03用工形式及待遇


01录用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02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四险一金。超额完成任务,按照考核给予奖励。


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

由海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 

20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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