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受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管道维修辅助工、辅助收费员,分别派遣至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辅助工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10-4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29226(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以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考试范围参考近五年(2019年—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占30%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占30%(上述可根据不同时期更换考试内容及考试题型),另增加灵活考题占40%(参考近五年2019-2023年北京、福建、浙江三个地区公务员考试内容,届时由组织方抽选其中一个地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加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的,按实确定。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出具介绍信,体检合格人员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5518195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相关公告等在南通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简章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辅助工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