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1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经研究,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考计划

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


2.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备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会、人力资源、社区工作经历或取得法律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4)曾参与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基层工会工作的情形。


岗位性质和薪酬待遇

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按照海门区现有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执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励构成。


招考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


要求: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相片格式为JPG,像素20KB以下,规格为彩色、白底)、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扫描或拍照,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发至hm80786812@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合格者,由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通知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当天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开考15分钟后,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如人数不足3:1,全部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及递补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海门工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确定录用,并组织录用人员与相应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在海门工会网、海门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3-80786812


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