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中街道社区工作者力量,提高社区居民服务与管理水平,现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面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招聘1人;面向社会人员招录11人。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能够全职从事居民服务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03
岗位待遇
1.参照如东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内缴纳四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缴纳四险一金。
2.食宿自理。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毕业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如是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须提供所属企业或平台、站点或村(居)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是报名条件所列区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需携带房产证证明材料;如是退伍军人的,须携带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登记表》(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城中街道党工委的无需提供。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办事处南楼309室(如东县钟山路299号)。报名咨询电话:0513-81950015。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5.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该招录岗位。如岗位1取消,则该岗位招聘岗位数增加至岗位2,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参加岗位2考试。
(二)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三)适岗评价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报考者学历、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获得荣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等方面评价报考人员能岗相适度。佐证材料由参加适岗评价人员提供。适岗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30%及适岗评价成绩20%计算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适岗评价、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中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聘用人员自行解除。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05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街道党群工作局组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1950055。
06
附则
本简章由城中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如东县城中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免责声明:
①本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其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如求职者对具体情况有疑问,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本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由行为人自行核实,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和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转载该信息仅出于让求职者周知目的,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温馨提醒:任何收费(会员费、中介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办卡等)都不要相信!
②本平台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