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市政府批准,如皋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执法艇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中国渔政32127艇驾驶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如皋市户籍,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内河水域高速船培训合格证或游艇驾驶资格证书;
5、因水上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招聘对象须承诺24小时(含节假日)待命,确保随叫随到;
6、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00~8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00~8月21日16:00。
市人社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00~ 8月22日16:0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00~8月22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只设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名成功者根据通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者责任自负。面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于面试前同日进行,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收取面试费100元。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现场驾驶船舶,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船舶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及安全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4.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与南通众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199651。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速执法艇驾驶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313602。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