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0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0名(拟录用人员和报名人员比例需达1:3,如未达到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确定录用人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男性,启东户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治安处罚的人员;有党纪、政纪处分,尚处于影响期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启东经济开发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kfqdangqunju@163.com,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2.请携带以下材料:①《启东经济开发区报名登记表》纸质版;②2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③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林洋路500号 启东经济开发区508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形式: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体能测试(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人员。因政审、体检等未能通过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数实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及待遇

政审和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缴纳相关保险,正式聘用后,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在完成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年收入一般不低于8万元。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4909。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314206。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点击下方下载报名表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