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社专职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

二、工资待遇

保障待遇按照通政办发〔2011〕27号、皋人社发〔2015〕36号、和皋办〔2017〕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精神;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出生);

  3.户籍要求:户籍或家庭住址为如皋市(或常住人口,有居住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熟悉电脑办公,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4.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等。(如有荣誉表彰、技能证书等可一并提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4.报名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 22号窗口)。

  5.资格审核: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将会同行政审批局、纪工委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于7月21日上午8:30-11:30至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招考不指定大纲,不指定复习资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处理、综合分析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笔试,2023年7月22日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众号(幸福城北 和美经开)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进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如考察发现有不适用情况,可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公示、聘用审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众号(幸福城北 和美经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15日内由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录人社专职协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组织实施。

  招考全过程接受区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专职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

2.体检(自费):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凡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513-68778150,0513-68773345

纪律监督电话:0513-68778222

七、报名表

附件: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专职协管员报名表.docx

本简章由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