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经双甸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有城乡社会管理岗、村(社区)便民服务岗工作人员等。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双甸镇户籍及常住人口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通过“人文双甸书香霜桥”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双甸镇便民服务中心3-4号窗口。联系人:李红燕、郑俊峰,联系电话:84614474。
3.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经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提供前三个月的本人无个税证明(手机APP打印)。
4. 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及岗位需求情况,确定招聘具体方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如东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双甸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3-84614420(双甸镇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