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2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如皋市公安局面向本市公开招聘8名110接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接警员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2.限女性,籍贯如皋市,熟练掌握本地语言(含方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30周岁(1990年9月30日-2000年9月30日出生),身高155CM及以上(脱鞋),矫正视力4.9及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语言交流障碍等。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会正常使用办公软件,精通文字输入,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4.本人无不良履职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宜从事接警员工作的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不良记录、无可能影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5.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6.中共党员、法律专业、英语四级以上、普通话二级以上、部队退伍,同等条件下优先。

  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28日、29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 5:00。

  (2)地点:如皋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大厅(市公安局西大门)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复印)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测量身高,合格者现场填写《如皋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110”接警员报名表》,证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审核通过者,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

  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单独计算成绩。

  (1)技能考试。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未达招聘人数则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接受查询。考试内容: 电脑打字技能(规定时间内正确输入数),考试地点:市公安局培训学校二楼,考试时间初定9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通知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初定9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如皋市公安局互联网网页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与如皋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如皋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方式为24小时四班二运转,按《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文件规定,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2.待遇和保障。由如皋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财政预算额度内划拨给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3.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拟聘用人员与其它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316073 (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十一组)。

  来源:如皋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