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如皋市教育考试中心拟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如皋市教育考试中心国家教育考试系统管理员1人。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主办选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作风严谨,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本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信息技术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有学校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5.有较强的编程能力,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信息学奥赛获普及组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上午9-11时,下午3-5时)。
2.报名地点:如皋市教育考试中心(市外国语学校经纬楼三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工作以来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能力的佐证材料。材料缴复印件,原件现场验核后退回。
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达到2︰1方可进行选拔。
(二)选拔办法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适岗评价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考察
根据选拔办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如皋市教育局按选聘岗位计划确定拟选聘人选,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工作岗位变动手续。
四、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选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87623033(如皋市教育局党群建设与监督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