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

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护士岗位1人。


02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03用工性质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相应岗位工作。


04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达到绩效考核要求的,按照科室业绩发放考核奖。

福利:春节、中秋节日福利;生日蛋糕券。

社会保障: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05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7:45-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四楼办公室;

3.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 资格审核: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一张。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06招聘办法

(一)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组织,日期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2.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面试和操作考试成绩分别占50%、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操作考试成绩高者在前)。


07体检、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相应岗位工作。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一个月)。                  

(四)递补

在体检、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08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961129。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09.本《公告》由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51248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7:45-11:30、下午14:00-17:30

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