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招聘计划


因工作需要,临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1名(详见各岗位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作息时间调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4.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5. 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6. 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民兵教员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4号楼1楼民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1296801,联系人:顾女士。报名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凭报名表开具介绍信)、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对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对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考试、面试与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3年9月9日上午9:00前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2号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参加军事技能测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作废。军事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达到军事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适岗评价根据报名提供的材料,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村(社区)工作经历、民兵预备役服役经历、近三年获奖荣誉等将作为适岗评价的分数计入总成绩。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军事技能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适岗评价占1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体检与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递补。


(二)勤务辅助员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临江新区管委会5号楼(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9850383219;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填写《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相关学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加盖公章)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试、面试与适岗评价。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和面试及适岗评价,分数分别为100分。本次开考比例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成立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进行适岗评价考核人员。  


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60%+适岗评价×40%。  


4、 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视情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5、 公示和聘用。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民兵教员岗位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勤务辅助员岗位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进行正式录用。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经研究同意,解除其聘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民兵教员岗位0513-81296801、勤务辅助员岗位19850383219、监督举报电话:0513-82112513。

一、招聘计划

因工作需要,临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1名(详见各岗位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作息时间调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4.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5. 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6. 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民兵教员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4号楼1楼民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1296801,联系人:顾女士。报名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凭报名表开具介绍信)、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对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对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考试、面试与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3年9月9日上午9:00前到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2号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参加军事技能测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作废。军事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达到军事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适岗评价根据报名提供的材料,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村(社区)工作经历、民兵预备役服役经历、近三年获奖荣誉等将作为适岗评价的分数计入总成绩。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军事技能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适岗评价占1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体检与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递补。

(二)勤务辅助员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临江新区管委会5号楼(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9850383219;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填写《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相关学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加盖公章)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试、面试与适岗评价。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和面试及适岗评价,分数分别为100分。本次开考比例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成立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进行适岗评价考核人员。  

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60%+适岗评价×40%。  

4、 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视情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5、 公示和聘用。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民兵教员岗位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勤务辅助员岗位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进行正式录用。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经研究同意,解除其聘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民兵教员岗位0513-81296801、勤务辅助员岗位19850383219、监督举报电话:0513-8211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