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6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2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ntst.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同时,填写《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报名程序


1.报名。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时公布每次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等情况。



首次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第二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岗位动态核减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2.资格初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第一天下午16: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报名截止日后第二天下午16:00前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51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于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后第二天17:30前。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复审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安排领取《面试通知》。



考试


1.考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邮箱告知考生。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合格线为7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学校博士引进管理的相关规定,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