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农村固定岗位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应聘者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三)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雅周镇户籍及雅周镇常住人口优先,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悦雅周》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雅周镇党群工作局(地址:镇政府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63650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镇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0513-8863406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雅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安市雅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为进一步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农村固定岗位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应聘者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三)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雅周镇户籍及雅周镇常住人口优先,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悦雅周》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雅周镇党群工作局(地址:镇政府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63650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镇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0513-8863406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雅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安市雅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