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0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农村固定岗位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应聘者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三)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雅周镇户籍及雅周镇常住人口优先,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悦雅周》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雅周镇党群工作局(地址:镇政府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63650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镇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0513-8863406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雅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安市雅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为进一步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农村固定岗位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应聘者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三)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雅周镇户籍及雅周镇常住人口优先,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悦雅周》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雅周镇党群工作局(地址:镇政府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63650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镇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0513-8863406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雅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安市雅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