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经启东江海产业园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考人数
现场业主代表1名(不设开考比例)
表1名(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考条件
1.热爱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男性,35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
6.具有相关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7.能熟练操作word、excel、CAD等办公软件;
8.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相关类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优先录用;
9.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公安、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院失信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409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填写《报名表》一份(文末下载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带至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由园区组织、纪检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现场业主代表采用面试方式。
面试重点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资格联审
根据面试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考察、资格联审、体检。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后,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园区工作需要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暂定两年。工资待遇由园区党工委根据招聘情况另行讨论。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园区办公室牵头实施,园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园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袁佳梅 0513—68183304。
七、附则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启东江海产业园。
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经启东江海产业园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考人数 现场业主代表1名(不设开考比例) 表1名(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考条件 1.热爱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男性,35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 6.具有相关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7.能熟练操作word、excel、CAD等办公软件; 8.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相关类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优先录用; 9.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公安、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院失信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409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填写《报名表》一份(文末下载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带至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由园区组织、纪检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现场业主代表采用面试方式。 面试重点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资格联审 根据面试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考察、资格联审、体检。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后,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园区工作需要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暂定两年。工资待遇由园区党工委根据招聘情况另行讨论。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园区办公室牵头实施,园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园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袁佳梅 0513—68183304。 七、附则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启东江海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