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网格服务管理体系,配齐配强专职网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村级专职网格管理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适岗评价较高者可适当放宽。报名者需满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4、户籍要求:海安市户籍或周边市县户籍。

5、工作要求:熟悉操作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热爱农村事业,有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每月需按当月值班表在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值班(包含法定节假日)。

6、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具有农村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服务期至少满3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要求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2的,按实确定。

3.适岗评价: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中共党员加2分,有在村(社区)任职经历的加2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受部队营及以上单项奖表彰的加1分,受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加2分,优秀士兵(及以上)另加1分,三等功另加1分。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原材料,没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同级别表彰不重复加分。

4.成绩计算:综合分=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适岗评价加分。

5.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考试的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白甸镇党委、政府进行考察。

6.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四、相关待遇

人员待遇标准参照白甸镇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建立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方正式聘用。试用期不服从安排、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或常住证明)、相关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35周岁以上的须携带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证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白甸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

联系电话:0513-68338802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68338806。

七、该简章由海安市白甸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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