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市明道小学教育集团实际,经研究,我校拟招聘编外后勤保洁人员一名。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或隐性疾病,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学校管理与分工,有团结协作精神。

4.爱生爱校爱岗,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5.负责校园厕所冲洗、环境整理及临时突击性任务,女30~48周岁(该岗位不接受集团内两校区已聘用食堂女工报名)。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自主报名,学校根据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测评,经健康体检取得合格健康证,择优录用。

2.编外后勤岗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务派遣制,按规定年龄退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教育集团相应校区;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1.享受本地区校园保洁员同等(档)工资待遇。

2.按规定缴纳五险。

3.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四、报名考核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6:00止。

2.接受报名地点:明道小学教育集团明道校区传达室。

联系人:陈老师18994188098

 王老师18994188002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可以证明工作经历或工作能力的其他资料,明确表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日14:30;地点:明道校区;内容主要为实际操作。

5.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录用人员,学校进行网上公示。

2.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集团校长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