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优化市道路交通一体化中心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建立启东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专业不限。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调解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5. 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6. 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常识,能熟练掌握文字编辑、表格制作、PPT设计等相关办公软件。
7. 具有启东市户籍。
8.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文秘类专业、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段)。
2. 报名地点:启东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龙镇南苑中路261号,启东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418室)。
3. 联系电话:0513—83225170
4.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无犯罪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组织考试
1.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时政、法律法规、办公软件操作等;面试主要考组织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2. 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体检合格后录取。如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聘用及待遇
1. 拟聘人员性质属于编外劳务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与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订,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2.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3.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其他
1. 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2. 签订用工合同后,服从市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考核管理。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可对其进行处罚,严重者直接辞退;如需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3. 本公告由启东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