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在通州区民政局五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心慈好善,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热爱公益慈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1:财务会计1名;岗位2: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报考岗位中涉及专业要求的,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通州区民政局五楼502室、503室),地址: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123号,联系电话:86524343。
3.报名方法: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附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缴纳社保清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和奖励证书、驾驶证、个人业绩成果等与岗位相关的证明个人专业素养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根据报名材料负责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不合格的不再通知。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重新发布招聘进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慈善文化业务知识水平(业务知识不超过通州慈善文化公园内展示内容)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携带通讯等电子设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的数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内容:图文资料收集整理编排、会计业务操作和现场提问。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1.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先跟班学习,学习期内待遇参照有关标准发放。11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通州区慈善总会工作,由通州区慈善总会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及纪律监督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通市通州区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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