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简介

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和南通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6日签约共建,坐落于南通市紫琅科技城12B幢,聚焦船舶工业、海工装备、海洋开发等研究领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是集教育、科技、人才、产业创新于一体的高能级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是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开放办学,提质增效”办学思想以及主动服务长三角船海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

研究院围绕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锚定“船海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卓越工程师培养重要载体、科研成果转化桥头堡”三大定位,立足长三角地区产业一线,坚持“国家所需,学校所为”,着力打造高端船舶海工高技术成果转化基地、高层次人才汇聚基地、核心科技攻关创新基地、战略前沿技术储备基地、国际合作交流基地。推动船海装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校地、校企、校际间协同创新,建制化、成体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方式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见附件1。

 研究院的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招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简历投递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应聘部门+应聘职位+应聘渠道。

应聘者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PDF扫描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

四、招聘流程

1.研究院在审核完报名材料后初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确定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确定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薪酬及福利待遇

1.研究院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2.员工可享受研究院各项福利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提交的应聘资料研究院按规定处理,恕不退回。


附件


免责声明:
①本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其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如求职者对具体情况有疑问,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本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由行为人自行核实,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和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转载该信息仅出于让求职者周知目的,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温馨提醒:任何收费(会员费、中介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办卡等)都不要相信!
②本平台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