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遣到南通市公安局交警十大队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2、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管理勤务:2名;

3、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无较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品德良好,责任心强。 

 3、男性,年龄18周岁-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C1及以上驾驶证。

 4、退伍军人或熟练办公计算机操作工作者优先考虑。

4、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二期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81687081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3、报名须知

由本人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因其它因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