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报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宿舍管理岗位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学生宿舍区纪律、安全、卫生等管理,及学校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其他岗位2名。主要工作内容为试卷文印、卫生保洁和劳力服务等,及学校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若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交满15年的,女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 7月 24日-2025年 7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3.应聘者须将填写完整、签好名的《报名表》及上条所列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格式,用“金沙中学招聘+姓名”命名,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530103410@qq.com。并电话确认发送完成,联系电话:13962852679,联系人:陈老师。
4.应聘者应保证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其他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报名表填写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经区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结束后,考察组提交书面意见。
六.录用与聘用
1.拟录取人员在通州区金沙中学信息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经区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区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513-86128200。本公告由通州区金沙中学劳务派遣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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