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出生时间在1986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

4.具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报考对象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须知事项

1.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到达指定场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且近14天旅居城市不带“*”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等活动。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28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告知。

2.已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改制后乡镇民营医院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东附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市黄海大道西3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4日上午(14∶30~16∶00)到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主楼717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笔试

1.本次招聘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wjw/xxgk/xxgk.html)公布。

(二)面试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在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具体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末位同分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各单位面试结果报市卫健委核准备案。

四、体检聘用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不符合报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

1.公开招考的有关信息,包括考试成绩、拟录用人选等均及时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2.招考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监组)。

3.咨询电话:市卫健委0513-81812820。

附:1.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

    2.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

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20211011.docx

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20211011.xls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