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现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1名,派遣到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事
劳保协理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需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示范区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热心为群众服务,工作细致,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责任感;3.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 示范区、三余镇及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购买服务人员。
招聘程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咨询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189号通州湾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18936435526。
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五、考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评应聘者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相关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通州湾人力资源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通州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件:通州湾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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