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满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海安市公安局委托海安保安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铁骑特勤队员(招录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派遣到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工作,具体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产党员、复员军人优先。

2、男女不限;具有海安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需高中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纹身。男性身高1.72m以上,女性身高1.68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9(0.8)以上;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色弱色盲,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家族遗传病史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人员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305办公室(海安市东庙村24组海安新车管所)。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本人到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立功受奖证书等;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现场填写《海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审批表》。

4、报名联系人:许警官,0513-88968519。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海安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费用按实自理)。

(四)考试(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苏康码、行程码备查)

1、笔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体能测试: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验等方面。

参加考试人员、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

(五)政审

政审项目包括应聘人员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因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因素出现缺位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政审环节。

(六)录用

符合条件者予以录用。党员或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如未达既定招聘人数,按实际确定人数予以录用。

三、工作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录用人员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海安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待遇:特勤队员待遇。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纪律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简章由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招聘铁骑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安保安服务集团

海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