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要求,抢抓“通州湾新出海口吕四起步港区”开港后的新机遇,更好地落实“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发展千亿临港产业、打造美丽生态港城”的奋斗目标,根据建立一支适应吕四港高质量发展专业化产业招商队伍的工作需要,经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点专业化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驻点专业化招商人员,需长期驻点(苏南、上海、北京等城市)招商。

2.招聘人数:若干。

3.岗位职责:主要围绕招商引资任务,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形势,挖掘联络潜在投资方;推介开发区投资环境,获取有效项目信息,参与项目接洽,促进项目落户;做好项目落户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正式聘用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多年招商工作经验且成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具备广泛的人脉关系,具有良好的沟通洽谈、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招商工作,能吃苦耐劳,能接受驻点招商。

6.具有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熟悉临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在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的人脉关系;有外企、央企、大型国企和百强民企中层岗位、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经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2)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及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6日-2月20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招聘驻点专业化招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送邮件至lvsikfq@126.com(邮件主题为: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招聘-本人姓名,例: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张三)。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会同投资促进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将及时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的应聘人员,即审查通过,面试当天凭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8252843026(王先生)18862720223(夏先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侧重从综合素质、沟通协调、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分为适岗评价、面试。

1.适岗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教育背景、个人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于2022年2月25日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融媒、吕四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30%、面试成绩70%合计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检测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组通〔2019〕57号)文件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6.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融媒、中国吕四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国有企业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试用期3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人员待遇

正式招聘录用人员待遇如下:

1.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月薪8000—10000元(基本工资70%+绩效工资30%),并根据薪酬由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2.职位津贴。按职位发放,每月500—2000元,根据职务变化进行调整。

3.招商奖励。根据招商实绩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4.驻点补贴。驻点招商期间的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经费补贴,参照园区管委会关于驻点招商人员工作补贴相关标准执行。

5.住宿安排。驻点专业化招商人员驻点期间,住宿由单位统一集中免费安排。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409681。

(七)本次招聘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若有更改,提前10日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融媒、吕四港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八)本《招聘公告》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