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都知道,社保很重要!
但是社会上各种关于社保缴纳的方式,
都有哪些是可取的,哪些是“坑”?
赶紧来了解多一些吧!
#1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坑!
新员工:原来的公司已经给我停掉社保了,请问我的社保在新公司续上了吗?
公司HR:试用期不给交的,你试用期还有半年,等过了才能交!
人社君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没有“试用期不能交社保”的说法。
#2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坑!
小王:听说给公司写个“承诺书”,每月可以不用交社保,工资还能多几百块,先拿钱再说,这感觉比交社保还划算啊!
老张:你的想法很危险!先不说领不到养老金,不交社保,万一发生失业、工伤等意外情况,啥保障都没有!还涉嫌违法!
人社君
员工自愿签订“放弃社保承诺书”,涉嫌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也就是说: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3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坑!
小李:听说隔壁公司的员工能领“社保补助费”,他们领了这个钱自己去买社保,公司不帮他们参保,这样的行为可取吗?
老王:发现金给员工自己交社保?听起来非常不靠谱!
人社君
切记,要通过用人单位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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