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琅湖实验学校招聘书苑管理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告
日期:2022-08-02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正和书苑建设,提升书苑服务水平,经校长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和书苑管理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 1982年8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或不予录取:

  ①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 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④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⑤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4日16:00。

  2.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科阶段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及从业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须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整体打包,以“紫琅湖实验学校2022年招聘+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ntszlhsyxx@163.com。

  4.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一次性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期不接受补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招聘办法

  1. 资格初审: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2. 适岗评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3. 资格复审:由学校电话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自动入围面试。

  4.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得分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综合考核总成绩,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确定录用名单。

  六、录用与待遇

  1.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①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④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4.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13-69905009

  纪律监督:0513-69905003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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