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2022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日期:2022-08-03 浏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3名。其中,A类岗位:15名,退役军人;B类岗位:男性6名,女性2名,要求有较好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公文和新闻信息写作等技能。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视情核减招聘计划数。A、B岗位缺额的可相互调剂。

  二、报考条件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结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相关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法律素养,有志于为基层建设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3.具有金新街道户籍或在金新街道周边有长期稳定住房条件的通州区户籍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同等以上学历以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加分项:

  (1)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在部队期间受过嘉奖、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高中以上同等学历);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公开发表过文字作品的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每满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报名时需另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

  (4)加分只进行一次,在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上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其他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4日。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

  (具体地址:希望路东、敬贤路北,普兰德厂区内东北方向,行政执法局大楼三楼)

  3.报名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2022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两寸彩色免冠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5)其他相关材料。

  4.咨询方式:0513-68070521,葛女士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成功人员,进行体能测试。(1)50米跑。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2)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和笔试。

  五、考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基本认知、统筹协调、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采取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法律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加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同分的,优先录用党员;非党员的,取面试高分者。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决定

  1.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录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管理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金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同等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有不服从岗位安排或不适应、不适合岗位要求等情形,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3-68358808。

  2.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2022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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