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肺结核歧视首案立案 原告被拒入学起诉单位
日期:2011-06-13 浏览
中国内地首例因疑似肺结核而导致被拒入学的歧视案件本月7日在广州天河区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原告李明(化名)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肺结核不可怕,无知比肺结核更可怕。”他表示,整个社会对肺结核疾病认知不足,肺结核患者往往被歧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抗争向社会讨个说法,也圆自己一个求学梦。

    23岁的李明来自湖北农村家庭,大学毕业工作后,深感职业前景不明朗的他决定边工作边考研。在将近一年的复习备考中,李明几乎没有在周末休息过。

    最终,李明在3月21日收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他于当月30日参加复试。

    顺利通过复试后,李明以为上帝向他打开了一扇窗。岂料,4月1日那天,他被告知“体检结果为疑似肺结核,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将不予录取”。接下来的日子,李明跑遍了广州几大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结果为早期肺结核且痰检证实不具有传染性,医嘱为“可以一边学习或工作,一边预防性治疗。”

    此时,离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开学还有近半年的时间,医生表示,李明这种情况在半年的时间里可以康复,对学业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李明满怀希望地将所有检查报告单和医生诊断意见交给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招生负责人,并和该所招生负责人及所长进行了多次沟通,但该所仍明确表示拒绝录取。

    5月31日,李明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不予录取的行为违法。6月7日,法院正式发出立案通知书对该案予以受理。据悉,这是内地首例因肺结核而导致被拒入学的歧视案件。

    李明告诉记者,采取法律手段是迫不得已,需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但他知道,如果现在不面对,以后将要面临更大压力。“只有整个社会进步了,法制健全了,我们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他说:“我相信法律,从决定采用法律途径那一刻起,我就没想过胜诉与否的问题,只想讨一个说法。”

    李明说,“尊重事实,坦然面对”是自己做人的原则,他希望社会多做一些科普宣传,让人们不再歧视伤害结核病患者。

    据了解,内地有5.5亿结核菌感染者,健康人群感染了结核菌后仅有少部分人发病,主要与结核菌的毒力和机体免疫力有关。得了肺结核并不可怕,只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全程不间断地完成6至8个月的疗程,绝大多数病人能够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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